封山育林是利用森林的更新能力,在自然条件适宜的山区,实行定期封山,禁止垦荒、放牧、砍柴等人为的破坏活动,以恢复森林植被的一种育林方式。根据实际情况可分为"全封"(较长时间内禁止一切人为活动)"半封"(季节性的开山)和"轮封"(定期分片轮封轮开)。这是一种投资少、见效快的育林方式。封山育林必须制定可行的经营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,注意解决当地农民生产、生活中需要的樵采,放牧、采药及经营其他林副产品等问题。要求当地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民对计划封育的地方进行规划,分区划片,制定管理办法。
通常所称的公益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,保持生态平衡,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,主要提供公益性、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、林木、林地。
其建设、保护和管理由各级人民政府投入为主。按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生态公益林和地方生态公益林(其中包括省级、市级和县级)。
公益林,是指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体功能,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划定,经批准公布并签有公益林保护协议的森林、林木以及宜林地,包括防护林、特种用途林。公益林分为省级和市县级公益林。